2019年河源江东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88名教师公告(事业编)
2019-06-17 16:55 河源人事考试网 来源:河源教师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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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第139号),2019年江东新区拟向社会公开招考事业单位人员,现就有关公开招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年龄、工作经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6月17日。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和相关规定。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9年7月1日上午9:00至7月3日下午17:30。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统一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https://www.qgsydw.com)。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2019年河源江东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进入2019年河源江东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hyjdxq/),填写报名表,并按规定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2.系统初步审核。2019年河源江东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初审。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7月5日上午11:00至7月6日下午18:00,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进入2019年河源江东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hyjdxq/)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按省、市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如“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的报考者,应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加分。
五、考试
教育类岗位及综合类岗位均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教育类岗位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时事政治等相关公共知识,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知识能力等。考试以闭卷形式进行,不指定考试用书,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2.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原件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河源江东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布。
(二)资格审查
1.对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的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进入资格审查人选须在面试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依招聘岗位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审查人选。
4.资格审查有关事项按岗位所需条件要求审查,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教育类岗位
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A4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者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学业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任职经历证明(附件2)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以及人社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一份;
⑨报考时备注栏注明符合加分政策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⑩其它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