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卫生健康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驻河随军家属专项招聘公告(1名)
2022-01-05 18:04 河源人事考试网 来源:河源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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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河源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河府〔2021〕43号),为落实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政策,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我局拟面向驻河部队随军家属专项招聘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用人单位 | 岗位名称及职责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要求 | 专业及代码 | 其他条件 |
河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负责疫苗管理及异常反应监测 | SJ001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药学(A1007)、药学(B101001) | 驻河部队随军家属 |
(二)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编制,执行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4.符合条件的驻河部队随军家属。
5.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5日后出生)。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1月19-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河源市卫生健康局一楼人事科(广东省河源市永和路商务小区内)。
3.报名所需材料(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只留复印件):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打印版,A4纸双面打印(报名表要有个人近期相片)。
(2)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随军家属相关佐证材料。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2张。
(4)招聘岗位要求需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4.其他事项
(1)现场报名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2)报考者须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3)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现场,应主动出示“粤康码”“行程卡”等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县(区)或重点关注地区返回的报考人员,需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入报名现场。
(二)考试
1.考试形式:笔试+面试。
(1)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笔试试卷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有关机构命制,不指定考试用书。
(2)面试采取结构化的形式进行。面试对象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各招聘职位拟聘人数的1:3确定,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参加笔试人数确定。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不予录用。同一职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公布时间和方式
(1)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所有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当日公布面试成绩。
(3)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在河源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体检
根据招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由市卫生健康局组织考生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
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在河源市政府门户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考试、体检、聘用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3.未尽事宜,由河源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2-3341916。
河源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1月5日
原文标题:河源市卫生健康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驻河随军家属专项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www.heyuan.gov.cn/ywdt/tzgg/content/post_4745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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