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和平县财政局2020招聘20名财政评审专业人员公告
2020-01-13 16:34 河源人事考试网 来源:河源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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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政府投资管理力度,强化政府投资项目预决算及财务管理,节约建设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9〕648 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财综〔2014〕96号)等规定精神,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财政评审专业人员20名(详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主要职责
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等审核;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的评价与审查。包括: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跟踪评审和对项目预(概)算及竣工决(结)算进行单项评审。对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工程建设各项支付的合理性、准确性审核;项目政府采购情况审核;项目预(概)算执行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重大设计变更情况审核;做好和平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其他工作等。
二、薪酬待遇
和平县财政局与获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满后和平县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对所聘人员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续聘。获聘专职人员需服从和平县财政局的分配调剂,不服从分配调剂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聘财政评审专业人员为编外合同工,薪酬标准参照县内事业人员待遇确定标准。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5.具有本县户籍,男女不限,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4.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0年2月1日9:00至2月8日17:00。
(二)报名方式。
1.报考注册。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统一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网https://www.qgsydw.com)。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在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表(附件1),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平县财政局2020年招聘财政评审专业人员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2.初步审核。和平县财政局2020年招聘财政评审专业人员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
初审。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于2020年2月12日8:00至2月14日24:00期间,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平县财政局2020年招聘财政评审专业人员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暂定2020年2月15日,详细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等,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4.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凭面试时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一)笔试。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由和平县财政局统一组织。试卷命题、评卷由和平县财政局委托相关机构承办。笔试内容包含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和岗位技能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可在和平县政府门户网站查询考生笔试成绩。
(二)资格审查。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1.5(按四舍五入取整计算方式)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进入面试人员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在3个工作日内到县财政局四楼进行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查有关事项按岗位所需条件要求审查,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是报考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和平县财政局公开招聘财政评审专业人员报名表》,考生可直接从报名平台下载打印。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和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包括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需提交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中,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5(按四舍五入取整计算方式)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和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和考察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由和平县财政局组织到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同时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二)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和平县财政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