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源市源城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职人员240名公告(2)
2019-07-16 18:46 河源人事考试网 来源:河源教师招聘网
4.应聘者属于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县级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属于民办学校在岗教师的,须提供学校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学校行政章)。
5.报考第五类岗位的考生须提交由县级教育部门出具的教学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并提交相应任职期间的缴交社会保险证明。
6.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
五、加分审核
2016年7月16日至2019年7月16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广东省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可享受上级文件规定的加分政策。网上报考时须上传相关材料的扫描件,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复印件进行加分审核。未按规定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若加分后出现分数并列情况,笔试考试以专业技能科目的原始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考生以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考试
第一类、第二类及第三类只通过面试考核录用,第四类、第五类、第六类只通过笔试考核录用。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理论、专业技能等;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笔试须知详见《准考证》;
3.最终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理论成绩×30%)+(专业技能成绩×70%);笔试成绩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为资格审查对象。
(二)面试
1.面试形式:以说课为主,时间为10分钟;
2.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面试须知详见《准考证》;
3.面试成绩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为资格审查对象。
(三)考试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的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通过笔试考核录用的考生,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技能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两科成绩均相同,则由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选;通过面试考核录用的考生,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主评委给分仍相同,则由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选。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生本人于2019年8月20日至8月2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45至5:00携带资格审查材料(详见报考指南第13点)到源城区教师进修学校四楼(地址:源城区公园路19号)参加资格审查。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拟聘资格。依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八、体检
组织体检对象集中到指定医院体检,身体条件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的确定为拟聘人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将在同职位报考者中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十、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源城区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源城区教育局组织聘用人员签订定期定向服务协议,须在分配学校服务5年以上。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同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递补聘用
因考生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2019年9月1日。